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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政府選擇全力發展娛樂產業的原因

 

韓國決定發展娛樂業原因

 

1.韓國總統的金泳三以及1996年末還是總統候選人的金大中兩人,他們對電影認知的話語在過去文獻中也一再被提及。前者體認迪士尼一年的營收和IBM相當,所以應正視發展影視工業。

 

2韓國文化觀光部長南宮鎮也曾說:「十九世紀是軍事征服世界,二十世紀是以經濟,到了二十一世紀是以文化來建立新時代的時候」。

 

3.文化觀光部朴偉振司長在「中日韓三國文化內容產業研討會」專題報告也以實例指出:「我們拍一部《實尾島風雲》電影,在韓國首輪就突破1,000萬觀眾人次,連其他的邊際效應收入,和加值收益計算起來,等於我們賣出3,620輛中型房車的總和」

 

4.一切全力發展娛樂產業的原因就是能夠製造非常高的經濟價值。

 

 

各國對娛樂業的指導方向

1.美國文化創意產業的金融支持是以市場化為導向,資金主要來源於政府、資本市場融資及外商直接投資。

 

2.在英國,主要是以政府引導的模式資助文化創意產業發展,實行《政府陪同資助》的創新模式,即企業決定投資文化創意

產業,政府將陪同企業資助同一項活動。

 

3.韓國則是仿效日本主要採取文化創意產業的政府指導模式,在資金扶持上政府需要大力介入和指導,以使能更快更好地發

展該國的文化創意產業。

 

 

韓國的文創產業不只政府全力支持,許多中小企業也會聯合撥立資金投資域,重點支援對象為電視劇、動漫、表演術藝等領域,例如電影發展基金,韓國電影振興協會(The Korean Film Council,簡稱KOFIC)

 

自2007年起成立了電影發展基金,投入約4億3,000萬美元(約台幣126億元)支持韓國電影產業,其中部分來自於政府提供約1億7,200萬美元(約台幣51億元) 經費,另一部分從電影票房收入徵收3%,約有1億7,200萬美元,其餘則是既有的電影基金約8,600萬美元(約台幣25億)。

 

電影發展基金不僅做為輔助韓國電影產業的經費來源,KOFIC更利用基金投資創造出更多經費,投入電影產業鏈的各個環節,而出版業也投入大約100億韓元協助設立文創版專門產業。

 

 

表11、韓國文化創業產業規模及市場占有率

  未命名 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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